学校和托幼机构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学校和托幼机构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托幼机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和技工学校、各类大专高等院校、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等。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落实责任,制订本单位新冠肺炎防控预案。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教育学生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提高防病意识。 (三)落实晨午检制度,有老师或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开带病上课。 (四)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户外空旷区域且无近距离接触,可不用佩戴口罩;室内会议室、课室内人员密集空间建议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4 小时或口罩潮湿需更换;若使用一次性普通医用口罩应勤换;使用可复用口罩,应勤洗勤换。有咳嗽症状的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搞好学校各类场所环境卫生,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五)减少不必要的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公共上课场所上课和大型会议等活动。 (六)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应配备洗手龙头及洗手液。 (七)学校校医室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和感冒药品。要有专人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八)加强手卫生。在咳嗽、打喷嚏后,摸公共物品后,餐前便后,接触宠物后,有分泌物污染手时,都要用肥皂或洗手液流动水六步洗手法洗手。必要时也可用快速手消毒液搓揉双手。 (九)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每日清洗,如被污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洗,接触食物时应戴口罩和帽子。 (十)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十一)提前掌握学生假期有无到过疫区,如到过疫区,还没返茂的,请其推迟返茂时间。如已返茂的,请其到隔离留验场所隔离至离开疫区 14 天。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一)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二)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三)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 14 天隔离医学观察。 (四)学校由专人负责离校学生的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五)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每日现症学生增减情况。 (六)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