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的管理目标,依据学校工作分工和"安全管理安排意见",特制定并签订各个教育教学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书。一、全体老师要依据《教育法》、《老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等法规之规定,依法施教、教书育人、安全健康育人、法律规范仔细地完成好学校分配的领导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全面细致地抓好岗位安全管理工作。二、学校领导分管工作实行领导分工岗位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学校领导要依据各自的职位分工,仔细负责地组织抓好各自的分管工作,确保分管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三、班级安全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班主任要严格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全面组织好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纪律教育、卫生食宿管理、蛋奶领发管理以及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班级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四、科任老师要依据学校的课表安排实行课堂安全管理科任老师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任老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规定,仔细法律规范地组织好课堂教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确保课堂教学秩序良好、课堂教学岗位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五、科室工作人员要依据科室工作职责,实行科室分管工作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科室人员要仔细坚守科室工作岗位,按时抓好分管工作的检查、巡查、统计、考核等,确保管理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六、安全值日工作实行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护校人员要依据护校工作职责实行护校岗位工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七、全体领导和老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恪尽职守、仔细工作,要以主人翁的政治使命感,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教职员工首问首办制。若遇校园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应急处理或报告学校领导处理,凡因突发事件回避或隐瞒不报而酿成事故者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门卫、保安工作岗位责任书另签。八、以上各岗位工作人员,凡因工作失职、空岗、工作不负责任等而造成相应失误或安全事故者,均由岗位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全体老师必须恪守老师职责要求,依法法律规范施教,不得违规工作,凡今后因老师本人体罚学生,教育方法不当,或处理邻里、家庭关系不和而造成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或酿成相应事故者均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民事、刑事责任)。老师往返校园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凡属公差一律乘坐公共汽车,不得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