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运行评价制度一、安全评价目的 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确保企业安全目标的实现,杜绝死亡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 0.5 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 0.5 以下,为企业健康进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评价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具有危险性作业工程的全过程。 三、被评价单位 1、汽车队 四、评价部门 总经办、安全生产科、综合科、车队 五、评价内容及标准 安全运输标准化标准共十六大项。 由公司安全生产科每月一次对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评价,要求公正、公平、公开,奖罚分明,并对安全评价的结果以文字形式下发各车辆。 安全评价与日常安全检查挂钩。隐患以表示,默认权值为 1 总评价计算公式: 初步评判项目权值某 100%安全评价权评价总权值=安全总全总评价值(用 A 表示)。 六、评价结论 1、评价结论采纳五级制,即优(A90%);良(85%A<90%);中(80%A<85%);及格(70%A<80%);不及格(A<70%)。 2、假如在评价的月(季)期间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车辆,则无论事故大小,都评定为不及格。 七、评价奖罚细则 优奖励 100 元;良奖励 80 元;中奖励 60 元;及格奖励 50 元;不及格罚款 100 元。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