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版天津市房屋转租合同范本2、合同签定前,转租当事人须仔细审查对方有关身份证件或法人证件;转租人应向受转租人出具公有房屋租赁合同或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转租当事人仔细协商后签定本合同
填写时应字迹清楚;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用/划掉
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不得任意涂改
4、合同签定之日起 30 日内,转租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转租登记备案手续
1-2 甲方将座落于区、县路、道、街房屋转租给乙方
该转租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结构,房屋类型(平房/多层/高层/写字楼),设计用途1-3 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 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它约定)
2-2 乙方应根据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转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3-1 房屋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期限
转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转租的房屋交付乙方
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
超过应交付日期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元违约金
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3-3 转租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
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转租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