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2024 年党支部法律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024 年党支部法律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党支部法律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参考 为仔细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赣办发[2024]3 号)和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印发的通知》(赣组字[2024]30 号)精神以及省机械行办有关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院全面推行党支部法律规范化建设,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行党支部法律规范化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仔细贯彻《中国共产 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根据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要求和“融入中心,服务基层,争创一流”的总体思路,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贯穿始终,着力解决党支部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党支部的制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党支部建设的体制机制,发挥党支部的作用,推动各部门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进展,为推动设计院和谐进展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召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党支部法律规范化建设,使全院党支部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进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目标要求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组织设置 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建立党支部;党员 7 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 1 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 1 人
支部委员会一般为 35 名,最多不超过 7 名
党支部要按期换届,每届任期 2 年或 3 年
(二)强化班子建设 1、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
根据守信念、讲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