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的开展在法律援助的和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解答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协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在法律服务中心的近一个月时间,共接待 60 人次的法律咨询,成功协助办理申请法律援助的 10 宗案件
1、接待咨询的对象
工作中接触的当地群众大多是农村妇女、困难五保户村民、独居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等,他们的共同点是文化程度不高,经济困难且缺乏法律意识
出现纠纷后他们首先用他们朴素的价值观去推断问题,在需要政府帮助解决问题时,才根据指引来到法律服务中心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2、接待咨询的案件类型
来访咨询的案件主要有:群众之间因土地引起的纠纷(如相邻权、地役权、因土地互换引起的债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工伤事故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等
3、认真解答和帮助每个来访的群众
面对来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对情绪失控的群众进行疏导,对群众的现场咨询,提供建议和适用的法律途径,协助属于法律援助对象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引导并建议不属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受理的案件中的当事人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帮忙批阅群众证据材料并建议证据材料存在瑕疵的当事人补强相关证据材料
关于法律工作的体会1、基层法律专业人才缺乏
笔者所在的和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法律援助处属于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只有两个专职工作人员,但却兼具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的法律服务功能,还要办理刑事辩护法援的指派工作
整个和平县仅有 6 个执业律师,这其中还包括公职律师,仅就需要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截止到 10 月份就有近 200 宗,尚不包括民事案件,平均每个律师每月要接受 3
5 个刑事辩护案件,基层法律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2、基层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从接待的咨询案件,以及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来看,群众法律意识不高,未成年犯罪较多
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做到法律进村(居)、进校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