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自查报告范文篇一:家电下乡自查根据《关于清算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和展开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新财建〔2024〕7 号)文件精神,我州各县市仔细展开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补贴资金使用及自查自纠情况汇报以下:一、进步熟悉、加强,纵深推动、成效明显我州各县市不断进步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熟悉,切实加强工作,成立了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领导小组
印发活动宣传和工作的材料,落实专门工作场所,明确工作责任职员
坚持定期和不定期走访到村到户到商家,利用各种情势,面对面与群众交换
构成了全州自上而下、各个方面的工作网络
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的同时,我州各县市乡镇财政所设立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咨询点,同时专门印制摆放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的宣传解释材料,随时随地接受群众有关政策咨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我州收到自治区下达家电下乡补贴资金2540 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 1625 万元,总计 4165 万元
发放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 2895
51 万元,其中:家电下乡1057
07 万元,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 1838
44 万元,累计结余资金1482
93 万元(家电下乡资金),截至 12 月 31 日,各县市财政使用家电下乡资金垫付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 213
44 万元(缺口资金)
二、补贴审核兑付的主要做法(一)及时与网点签订协议书,调剂补贴兑付程序(二)仔细审核,确保补贴按时发放1、销售网点仔细填写相干信息并垫资兑付补贴
农牧民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已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首先代理财政部分审核购买人的购买行为是不是符合补贴条件
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先行告知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当场为购买人开具发票,并依照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现场足额向购买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