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机关绩效考核的认识与思考绩效考核是以促进公安机关长效机制建设,实现队伍管理的正规化、标准化、制度化为目标的一种管理方式
它是以各部门为载体,以各警种的主要工作为内容,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进行的一项奖优罚劣、惩前毖后的工作
它不是公安机关独有的一种管理模式,是借鉴于企业的管理经验,在经长期探究和实践后形成的,具有公安机关工作特点的一种管理方法
就其涵盖性、包容性、权威性而言,它是惟一的一种考核模式,但就某项业务工作或规章制度的检查而言,不是惟一的,但其他考核形式的最终结果应纳入到绩效考核工作之中来,维护其权威性
应当说,我局在绩效考核工作方面起步较早,就其进展过程而言,是一步步地从不完善走向完善的,在此过程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也达到了预期效果,笔者现就绩效考核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绩效考核工作的内涵(一)由来(二)概念"绩效考核"就是考核者通过与被考核者共同参予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内容,对被考核者在某一时间段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的一次评估
(三)主要特征 1
对考核者而言就是必须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考核;对被考核者而言就是必须根据考核者的既定方针进行工作
一旦考核内容及标准双方得以确定,被考核者必须仔细对待并加以执行
在方案的整体运行过程中,没有任何"交情"、"私情"而言,更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从这一点来说,严肃性是贯穿整个考核工作的灵魂
它既可以根据全局工作进行制定,也可以根据各警种、各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制定,甚至还可以就某一阶段开展的具体活动进行设定
它是靠自身的驱动力起作用,而并非靠考核者的检查、督导来驱动
也就是说,当一个绩效考核办法出台后,推动这项工作进行的是被考核者的认知(笔者注:下文功能中的第三点)作用,大家按章办事,干好各自的工作,成绩优秀的就能得到奖励,落后的就要被惩处
它的建立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