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小学老师第三周期岗位培训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 指导思想和培训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精神,以老师职业道德、新课程理念、信息技术教育为培训重点,面对全体,全面开展培训。坚持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并重,突出教育科研,树立老师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新理念,提高老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老师的教育科研能力。二、 培训对象持有第二周期(1999—XX 年)《小学老师继续教育登记手册》或 XX 年及以后取得《小学新老师试用期培训合格证》的小学老师(新任老师培训对象除外)。截止到 XX 年 8 月31 日,男 55 周岁,女 50 周岁以上者,可自愿参加。三、 培训内容与进度 四、培训形式老师岗位培训应实行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要坚持业余、自学、短期培训为主,要把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有机地结合起来。 要落实市、区关于校本研修工作要求,重视发挥乡、校两级在岗位培训中的作用,通过评估、指导等措施,保证校本研修落到实处。 要实行科研课题制,注重教育科研,要使教育科研活动贯穿于整个培训过程之中,使每位参培老师都能够成为科研课题的承担者。 要发挥远程教育等现代教育手段在培训中的作用,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卫星接收系统、电视机、dvd 播放机、教学光盘等教学设施,开展培训。五、考核与登记 (一)考核 实行结业考核制度,市教育局负责考核科目的考核,市教育局预先公布考核科目,考核于每学年 12 月份、7 月份进行两次。考核科目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为学员必修,专业课可供学员根据需要选择。考核合格,每科记 6 学分。区老师进修学校负责考查科目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细则由区老师进修学校制定。考核工作要坚持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查相结合,结业考核与平常考查相结合。 考核办法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专题测验、撰写论文、上观摩课等多种方式。 (二)登记和审验 经考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根据《河南省中小学老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进行登记和审验。在一个周期内,小学各级职务老师须参加不少于 280 学时 70 学分的集中培训。其中公共必修课 160 学时 40 学分,专业选修课 120 学时 30 学分。在集中培训之外,各单位要根据区有关开展校本研修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校本研修工作,时间不少于 280 学时。以计算机应用为主的信息技术和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是本周期小学老师岗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