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番计生领〔2008〕4 号转发关于在全省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区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党政办:现将广州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在全省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穗人口计生领办〔2008〕6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结合《番禺区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方案》和当地实际抓好落实。请各镇(街)于 6 月 20 日前,每周将四术进行报送我局规统科麦汉明。另请将专项活动情况书面总结及统计表于 6 月4 日前报我局流动办。附件:1、《转发关于在全省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穗人口计生领办1〔2008〕6 号)2、《番禺区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方案》(代章)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陈 涛,联系电话:84694087 )附件 1234567891011121314番禺区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两个《决定》精神,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新机制的形成,提高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经区计生领导小组同意,制定本方案。一、活动目标和任务(一)活动目标: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试行)》,进一步落实《广州市番禺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实施办法》(番府[2007]72 号),形成具有番禺区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确保顺利通过省专项活动检查和半年飞行抽查考核。(二)活动任务:1、清理清查,摸清情况。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导,计生、流管、公安、建设、工商、劳动等各职能部门积极参加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年后流入我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登记。同时核实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信息变动情况,对居住地变动的要及时更新系统或标记离开。2、突破四术,控制政策外超生。各镇(街)计生办及时分析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有关要求,集中力量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应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就地落实、政策外怀孕的就地落实补救措施。对已经造成违法生育的,按《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15范(试行)》,开展好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二、活动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4 月 1 日至 10 日)。2008 年 4 月 1 日,召开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