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公司治理考核评价要素及指标参考项目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目标1
公司治理制度建设(5 分)1
1 是否在工商部门及时完成章程备案(附工商部门备案版本)(评价项);1
2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是否齐备(评价项);1
3 其他反映公司治理制度建设效果的事项(评价项)
1 章程(修正案)批复后 30 日内未备案的,视情况扣减 1 分
2 议事规则有缺项的,视情况扣减 1 分;议事规则未按照审议程序审议通过的,视情况扣减 1 分
3 其他影响公司治理制度建设效果的,视情形扣减相应分值
4 以上扣减合计不超过该部分的分值(5 分),以下同
形成公司治理的基础制度体系1
1 消除章程与工商备案版本不一致的治理风险;1
2 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依规履职的制度体系
董事会对经理层决策授权安排(5 分)2
1 是否制定本单位的决朿授权制度(评价项);2
2 是否制定清单明确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的权责事项(评价项);2
3 其他需要进行制度效果评估的事项(评价项)
1 未制定本单位决策授权制度的,扣减 1 分
2 未以清单或其他具体表格形式明确重事会、重事长、总经理权责事项的,视情况扣减 3 分
3 其他影响重事会对经理层决策授权安排运行效果的,视情形扣减相应分值
形成决策授权的基本规则2
1 建立决策授权的规则;2
2 形成决策授权的权责事项清单;3
股东会运行(5 分)3
1 是否召开股东会(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以及召开形式(现场/通讯)(评价项);3
2 与会股东代表是否取得股东书面授权(评价项);3
3 议案材料分送股东前是否经董事长或董秘审核(评价项);3
4 议案是否按集团公司股东议案呈报规定报送审核(评价项);3
5 是否形成会议记录(纪要)以及记录是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