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检测仪器设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财务管理规则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控制制度原则资金管理规定资金预算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出纳作业处理准则第一章财务管理规则□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主管兼任承担。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财务工作岗位分布第五条总会计师第六条会计第七条出纳第八条审计□财务工作管理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人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每月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每月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及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度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支票管理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