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检测仪器设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汇编人事管理规章绩效考核管理考勤管理制度新进人员任用办法员工离职处理原则人事管理规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而言
□雇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由各部门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面试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试用 3 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及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力资源部缴验下列表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 寸近期半身照片 1 张
二级资格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原件
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凭证及复印件
其他必要文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患有神精病或传染病者
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未满 18 岁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正式雇用视情况应与公司签订"工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服务第九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尽忠职守,服从,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在其他企业兼职
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