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我市质监系统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浙江省质 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 (二)改革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方式,促进行政管理透明高效1、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法律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行为
要依法全面清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事项,并公布清理结果,杜绝违法设定和实施许可的行为
要法律规范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建立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根据《台州市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的听证范围和有关程序、法律规范的听证法律文书格式,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听证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
要优化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健全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在政务网站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办事依据、程序、期限和文书表格等,方便申请人实行数据电文方式提出许可申请,逐步与相关政府部门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行政许可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办事效率
要建立相对固定的服务场所,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办事
要建立健全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仔细履行对许可对象实施有效监督的责任
2、进一步推动质量技术监督政务公开
在领导体制上坚持党组(党委)统一领导,综合业务部门主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
要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
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布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告知当事人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权限和程序,以及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要突出抓好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特别环节的公开
实行政务信息申请公开制度,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或者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政务信息,除依法不宜公开之外,均应向申请公开的单位或个人公开
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