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3 篇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3 篇 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 心得体会篇 1 为仔细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 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 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 实行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 落实制度要求。 **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 内容, 仔细领悟精神, 充分认识“三个规定” 重大意义, 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 加强自我约束, 严格自觉遵守并仔细落实各项要求, 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 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 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根据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 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 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 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 , 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 律师、 特别关系人、 中介组织不当接触, 影响公正办案, 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 形成制度约束合力, 确保铁规发力、 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争取多方支持。 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 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 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 。 通过法院官方网站、 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 相关内容和举措, 扩大社会影响力。 在法院门口 设立举报箱, 公开举报电话, 设立监督岗,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 监督, 促进“两个规定” 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 如实全面记录。 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 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 根据规定建立、 落实相关记录、 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 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 亲属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要求干警全面、 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 说情、 打探或过问案情的, 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 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