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篇一 (1)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所管辖区配置消防设备、设施的不同情况,依据本规程制定相应的火警、火灾应急处理预案,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明确分工,保证发生火警、火灾时,通讯畅通,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和义务消防队员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开展灭火工作
(2)管理服务中心火警、火灾应急处理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员根据自己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每年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3)火警、火灾应急处理小组应包括管理服务中心所有成员,分成指挥组、灭火救援组、警戒组、设备组、疏散抢救组
指挥组应由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灭火救援组、警戒组应由义务消防队员担任,设备组由设备维修人员担任,管理服务中心其余人员担任疏散和抢救等工作
应急响应 (1)当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接到火情报告后,消防中心值班护管员应立即通知巡逻护管员,同时,坚守岗位,密切凝视火警动态
(2)巡逻护管员接到通知,应立即携带灭火器和插孔电话从楼梯赶到报警现场查看确认: a)属火警,就近打破手动报警按钮报火警,同时通过电话插孔或固定消防电话向消防中心报告火灾的发生,并简要说明火灾情况;通知、组织就近疏散;能自己动手灭火的,迅速开展灭火工作,否则就地打开消火栓,展开水带、水枪,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
b)属自动报警系统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护管员复位;若因设备故障不能当场复原的,应及时通知维修组进行检查修复
(3)消防监控中心值班护管员接到手动报警信号或巡逻护管员的电话报警后,立即通知管理服务中心,并通过电梯对讲机通知电梯中的乘客按下最近楼层的按钮待电梯门打开后迅速撤离电梯,从紧急通道撤出大厦
(4)管理服务中心首接通知者,应立即拨打“119”报火警,告知火灾发生的地点、位置、楼层以及是否有人被困;通知维修工;报告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和安全保卫部 24 小时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