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民族教育政策评估制度从理论上说,民族教育政策评估是民族教育政策过程的必要组成部分和基本环节之一。严格意义上的民族教育政策过程,包括了从议程设置到政策终结的整个过程,其中包括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和政策变革等环节。从实践上说,政策评估是提升政策运行过程质量的基本手段。和所有政策一样,民族教育政策也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共存的领域,与人们“药到病除”的日常假设不同,“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同时,民族教育政策是较为典型的复合型政策,它既与民族政策关系密切,又与教育政策互动频繁,兼具政治性和技术性,为了避开“爹不疼娘不爱”的尴尬,抑或非预期后果频现的情势,甚至“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危局,加强政策评估就成为当然且理性的选择了。提倡建立和完善民族教育政策评估制度,并非一时冲动。从国外看,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许多国家空前重视和相继开展公共政策评估,对提高政策运行质量和公共管理水平,甚至推动政府改革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国内看,中国经济社会改革进展的情势日益错综复杂,决策难度空前提高,同时随着媒体的多样化进展,人们对各种决策越来越关注,而对決策失误的容忍度却大幅下降。从民族教育本身看,目前国家和社会的注意力都过度聚焦在政策制定上,而学术界则将重点放在为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上,这使得我们缺乏对完整的民族教育政策过程的关注,而且从长远看,这对提高民族教育的政策质量和治理水平作用有限。综上可见,建立和完善民族教育政策评估制度,是去除和减少民族教育政策运行中弊端和障碍,增强和提升民族教育政策的活力和效益的必要之举。构建民族教育政策评估制度的关键在于评估者的培育和选择。“谁来做评估”向来都是充满争议的问题,实际上,“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各有其优缺点。正如“威尔逊法则”所言,假如由政策执行者和他们的朋友来实施评估,结论常常是“对社会问题所有的政策干预都产生了预期效应”,而假如由独立的第三方,特别是那些对该政策持怀疑态度的人来实施评估,则结论常常是“没有一项对社会问题的政策干预产生了预期效应”。因此,从长远看,民族教育政策评估应该走“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的路子,考虑到“内部评估”已经初成体系且初见成效,而“外部评估”还极为罕见,当前应大力提倡由独立的第三方——专业的社会评估组织来实施评估。总之,构建有效的民族教育政策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