咀方:乙方: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重庆市城口县明通镇枞树梁危岩处治工程2. 工程地点: 重庆市城口县明通镇。3. 工程内容: 危岩处治工程4. 工程数量: 二、 合同价额 劳务分包 工程的合同价额为 48,000,000.00 。三、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 李卓品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工程实施期内的注意事项。四、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甲方按工程造价的 0.5 % 向乙方收取人民币 贰拾肆万 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2、甲方有权对该项目资金进行管控,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供民工工资发放册复印峻。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工程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不参加乙方经营管理。5、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该工程款进入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及时转账给乙方,不得无故拖延。6、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五、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乙方可以猎取咀方对其叁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3、充分利用甲方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业务。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6、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7、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8、仔细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9、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10、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若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服务,乙方应负责甲方工作人员工资、差旅等费用和公司的管理费用。11、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12、、乙方在领取该项目进度款后应及时配合甲方在城口县修齐地税所完税(税金由乙方支付),如乙方拒不履行时,甲方可在工程款中扣除。六、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