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本次专项行动,使我市境内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重点地区传销反复、多发势头得到遏制。通过查处传销案件,清除窝点,最大限度地排除各种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工作重点一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击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二严厉查处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从事传销的行为,以及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人员住宿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等行为。三加强对我市城区传销活动多发和复发地点的整治力度。三、工作措施(二)集中时间力量,加大打击力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集中时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查处传销案件,摧毁传销窝点和网络,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对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从事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对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首要分子予以严惩;对一般传销参加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避开因查处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五)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传销涉及面广,参加人员多,引发的社会问题非常突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形成防范打击合力。各地政府要精心部署安排,实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活动。这次专项行动以工商和公安部门为主,要共同加强指导、督查,依法查办、侦办传销案件,取消传销窝点、场所,妥善驱散、遣送传销人员。工商部门要依托 12315 举报网络体系,注意发现传销案件线索和苗头,组织力量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加强对直销经营活动的监管。公安机关要针对传销犯罪流动性、隐蔽性强的特点,实施全程打击和精确打击彻底摧毁犯罪网络。对重大传销案件要提前介入,对工商部门移交的案件,要快侦快破,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取缔传销窝点和场所,妥善驱散、遣送传销人员,严惩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查处拒绝、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聚众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商务部门要配合工商部门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督管理。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及时关闭和屏蔽传销网站。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