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社会的快速进展,旅游业已经成为当前全球经济中带动性最大、进展势头最强劲的综合性产业之一。接下来就跟其中有效投诉 5 宗(行政处罚 2 宗),无效投诉 7 宗。其中投诉旅行社一宗、景区二宗、导游一宗、酒店一宗。主要投诉内容为:一是有的旅行社内部管理不够法律规范,造成旅游者损失;二是有的景区售票时未尽到告知义务;三是有导游持假证带团情况;四是酒店服务员态度不够好。 一、投诉旅行社一宗,结案一宗,主要内容:关于使用无证导游带团的问题。10 月1 日,韶关市中国旅行社派出的 5 名导游有违规行为,其中黄勇钦、谢祥英 2 人导游证未通过年审,陈俊文、蓝彦军、何韬 3 人为无证带团被广州市旅游质监所在广州高铁站开展旅游市场检查时查出,并且在接受检查时态度恶劣,极不配合,要求我市做出处理一案根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七条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改正并处 2 万元人民币罚款 2、对谢祥英处责令改正;一千元人民币罚款;并没收此次带团违法所得(差旅补助)共计港币五百三十二元整(按 20XX 年 12 月 7 日汇率折算人民币 455·6 元缴款) 3、对黄勇钦处责令改正;一千元人民币罚款;并没收此次带团违法所得(差旅补助)共计港币五百四十六元整(按 20XX 年 12 月 7 日汇率折算人民币 467·6 元缴款) 4、对陈俊文处责令改正;一千元人民币罚款;并没收此次带团违法所得(差旅补助)共计人民币一百四十元整五、对何滔处责令改正;一千元人民币罚款;并没收此次带团违法所得(差旅补助)共计人民币一百四十元整六、蓝彦军查明当时没有带团行为,本案对其不作处理。此次罚没收入共计人民币二万五千二百零三元二角整,已于 12 月 8 日缴款至市财政局帐户。以上处罚已全部执行完毕,于 20XX 年 12 月 9 日结案。(行政处罚案件) 二、投诉景区二宗,结案二宗 1、关于未尽告知义务的问题。深圳游客刘怀清与单位同事一行 5 人于 3 月 29 日下午17 时到丹霞山游玩,由于时间不够,没有游览完门票所含景点,要求丹霞山退款,投诉丹霞山售票处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和态度不好,要求丹霞山退回门票款和道歉。丹霞山管委会回复,经调查,游客确实于 3 月 29 日到丹霞山进行了游玩,引起投诉的原因是双方沟通不好,并与客人进行了通话,向客人道歉并承诺下次来游玩的时候给予免门票。对员工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理。致电刘清怀先生,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