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起草人审核人对照品溶液稳定性确认方案编号:VDP-DZP-001-00对照品溶液名称: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精选1
目的:本草案目的是为了研究在 HPLC 含量测定特定存放条件下方法中未规定对照品溶液的有效期稳定性
背景:目前,在 2015 版《中国药典》中没有规定对照品溶液的有效期
对照品因量小价格昂贵,为获取企业利润最大化,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因此,对于没有规定有效期的对照品溶液研究至少需要半年的时间,来确定对照品溶液的稳定性
对于对照品溶液的研究适用于常规分析方法,例如液相,气相,薄层,紫外等分析方法
稳定性研究:3
1 标签所有用于对照品溶液效期的溶液标签上都需要标注“用于对照品溶液效期研究”
2 对照品溶液配制精选对照品溶液的配制遵循相应的分析方法
称样量大于 10mg,先配制成贮备液,再用溶精选剂稀释至规定的浓度范围
3 储存条件对照品溶液密封储存在 2〜8°C 冰箱中(其他储存条件需在总结报告中说明),用于验证分析前需放置至室温
4 测试时间点对照品溶液存放 6 个月时或 7 个月时
5 程序和接受标准3
1HPLC 方法3
1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我单位制定对照品溶液的使用期限为半年,所以需对首次配制的对照品溶液在存放 6 个月后进行标定
具体方法为:用新配制的对照品溶液对存放 6 个月、7 个月的对照品溶液进行标定
新配制的对照品溶液连续进 5 针做系统性实验,将 6 个月或 7 个月前配制的对照品溶液作为样品进行含量测定
2 接受标准在每次分析前,观察测试用的对照品溶液与新配制的对照品溶液的外观是否一致
如果溶液异常(如出现浑浊),或者色谱图中出现显著的杂质峰,则停止对照品溶液的测试
在每次分析前,必须首先保证系统满足方法的系统适应性(如重复性,拖尾因子,分离度,理论塔板数等)
在 6 月或 7 月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