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2 篇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2 篇 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1 为深化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保证单位职工生命安全和机关办公正常秩序,制定制度如下: 一、办公法律规范 1. 所有工作人员须佩戴口 罩, 人与人之间保持 1 米以上距离
如有工作沟通,应实行电话、视频、微信群、QQ 群等无接触方式沟通讨论工作
减少纸质材料、报刊杂志传递,提倡无纸化办公
传递纸质材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材料时全程佩戴口罩
办公区内不随意走动,不得串岗聊天
在工作场所尽量减少会客,确有到访或会客需要的,接待外来人员双方须佩戴口罩,在门外进行沟通,如有紧急工作沟通,必须向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进入,指定位置为一层党建会议室
每日对办公桌椅、电脑设备、打印复印设备、座机电话等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通风,每日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 3 次,每次不少于 20 分钟
本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第一时间汇报,并及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上班
增强家庭防控意识,防范和杜绝各类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各类群体性活动
午休期间禁止外出
全体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 废弃口 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
疫情防控期间, 停用打卡机, 做纸质考勤, 月底报告办公室
二、出行法律规范 1
严把办公区域入口关,尽量减少公务(业务)来访、出访,做好进出车辆和工作人员询问、登记工作
进入车辆须停车接受检查,来访人员必须经过主任同意后方可进入,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 37
2℃的不得进入
公车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进行自身消毒,使用后对车辆进行消毒
定期对车辆座椅、门把手等部位消毒
三、用餐法律规范 1
餐前须洗手,排队、取餐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