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监察局等三部委的指示精神,根据 X 农委函[xx]223 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村级财务实际情况,经管局组成审计工作组,于 5 月 15 日开始对 2024 镇村级财务进行了全面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24X 镇所辖 19 个行政村,19 个核算单位,总人口 26,561 人,农户:6809 户,劳动力12,269 个,耕地面积 239,123 亩,其中:机动地 32,279 亩,截止到 2024 年末资产总额:xx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 万元,固定资产 558
债权总额:1445
9 万元,债务总额:2,375
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109
5 万元,信用社贷款 675 万元,应付款:435
7 万元,抬款:114
4 万元,其中:中新增抬款 6
二、财务审计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1、2024X 政府 2024 年违规批准发放各种奖金 316,200 元
处理意见:根据《2024X 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定额补贴酬劳的数额有承包田的最高限额为本村当年人均收入的一倍半
2024 镇村级老三位除工资外,人均领取各种奖金 6,200 元,属于违规放发各种奖金,责令 2024 镇政府将批准发放的各种奖金,超过酬劳标准以外的金额请退回村集体
2、机动地发包以据代合同 29
处理意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补签承包合同,完善承包程序,并由镇经管中心全程监督指导
3、村级支出考察费 82,700 元
处理意见:村干部确实需要外出考察的项目,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如不能履行相关手续,由村会计负责将此款分摊到考察人,村不予报销
4、白条子支出 23,000 元
处理意见:限期在七月三十日前补办合法有效票据
5、派出所收费:2,500 元
处理意见:根据国务院 91 年颁发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规定,责令乡派出所应全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