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实施方案与顺口溜某县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实施方案与顺口溜 各乡 镇人民政府、 xx 经开区、 各企业: 根据中央、 省、 市、 县疫情防控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 促进我县企业有序、 安全复工复产,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和原则 1、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全面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要求, 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 坚定“四个自信” , 做到“两个维护” ,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复工前有准备、 复工后有监管、 应急状况有预案等要求, 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 确保企业平稳过渡、 正常生产经营
二、 加强企业复工管理 2、 严格复工时间
根据《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要求, 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 供气、供电、 通讯等行业) 、 疫情防控必须(医疗器械、 药品、 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 、 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 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等相关企业除外, 县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 2024 年 2 月 x 日 24 时前复工
3、 县内企业因特别情况, 确需于 2024 年 2 月 x 日 24 时前复工的, 应当到所在地乡 镇、 经开区备案, 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经审查后方可开工生产; 2 月 x 日 24 时后确需复工企业应当到乡 镇、经开区备案, 未经备案的企业, 不得擅自复工
4、 加强疫情防控领导
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制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包括领导体系、 责任分工、 日常管控、 后勤保障、 应急处置等内容, 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 明确专人负责
三、 做好企业复工前准备 5、 实行复工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