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回头看情况汇报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回头看”情况汇报根据市院《关于做好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人民检察院围绕有关工作要求,以答好“时代之问”为准则,精心学习贯彻落实有关精神,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全面梳理了内设机构改革后仍然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改出实效,改出成绩。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回头看”情况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要求。通盘考虑、反复酝酿,统筹当下与长远,系统考虑人员配置,将内设机构改革视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妥善衔接业务,注重凝心聚力,确保队伍稳定。坚持办案专业化道路,紧紧围绕协调充分进展、加强专业化建设、优化机关效能等目标,经党组会讨论协商以及一次全体大会集中讨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最终形成了内设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等。严格在编办核定的编制数内配备人员,以保持人员总体稳定。充分尊重干警意愿、合理明确部门职责、科学分配领导职数、同步调整领导分工。机构改革后,我院内设机构优化整合为 8 个,设置业务机构5 个、综合业务机构 1 个、综合机构 2 个。现有干警 93 人,其中班子成员5 人,党员 73 人。设立机关党委,配备专职副书记 1 名,设置党建办公室专门管理党建业务。以司法体制改革后的部门为单位成立 9 个党支部(含老干部党支部),原则上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此次内设机构改革是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进展、重自强”要求的重要体现,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更加有利于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进展,有利于职能全面充分履行,有利于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在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全体干警立足检察职能,彰显改革效能,更好地顺应高质量进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二、查找出的问题 1.人员配备方面:在实施内设机构改革后,四大检察工作中,刑事检察配备的员额检察官相对其他三大检察工作人员较多。整体来看,四大监察工作的工作职能相差和人员需求相差并不大,但实际上在人员配备上,刑事检察配备的员额检察官相对其他三大检察工作人员又存在较大的数量差距。2.工作运行方面:改革后,上下级机构不对应,基层院有的部门对应上级多个部门,工作不够协调。上下级之间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