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订婚彩礼 当男女双方谈成婚约后,富裕人家为了扩大影响,均是先办订婚仪式,然后选择黄道吉日才正式进行结婚典礼;至于普通人家及贫困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直接择日成亲
前者在选定订婚日期后,双方于订婚当天分别在自己家中设宴接待亲戚
男方在当天中午便要把礼物送到女家去,其礼物一般包括如下几种: 1、聘金:相当于过去生意场上双方达成一笔交易协议后,由买方预付部分货款给卖方作订金,促使双方不得违约
聘金数额多少,视男方经济条件而定,富裕人家聘金丰厚;一般人家最少亦要足以支付一二桌酒席钱的金额数(具体金额可通过媒人从中沟通商定)
2、首饰:男家较富裕者,送一对 68 钱重的金手镯,或一条 56 钱重的金项链及一二只金戒指等昂贵礼品;一般人家则送一只金戒指(重约 1 钱)或一对银手镯作定情礼物
3、红烧乳猪及其他食品:按惠城封建俗例,凡是嫁女的宴席上必须另外增加一道菜色──红烧乳猪
喻该女子是处女之身,贞洁无瑕,可以食得烧乳猪
故男家送礼时,必须送上一只红烧乳猪重量约 8 斤左右
此外,还有鱿鱼虾米等海味及美酒 2 瓶、鸡项 2 只等
4、礼饼:订婚时男家送的礼饼是事先请饼店制成的满州果,(是用白糖、面粉作原材料制成的圆形小饼,中间没有馅料),提供给女家在订婚那天分别派送给其亲戚及街坊邻里,让大家知道其女儿已经订婚,出嫁有期
此外,还有花生、糖果、大桔、利是等
以上所送礼品,其品种及数量必须双数,喻好事成双;如数量较多,则用几个席箱装载(用木料制成的一种长方形彩色箱子,没有上盖,前后两端装上带孔的木柄,可用竹杆穿过去两人共抬),由媒人率领抬送到女家
礼品数量较少的普通人家,则改用箩筐肩挑送去
以上男方所送礼品,惠州人俗称过礼
女方在接到男方礼品后,除聘金及首饰全部收下外,其余食品则分别退回小部分给男方,另外送上一封利是红包作为回礼
订婚之后,如男方发生悔婚情况时,以前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