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会基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河南**商会基金会
本基金会在河南**商会内部成立,以河南**商会章程为依据并服务于广大河南**商会会员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开基金会
筹集资金只限于河南**商会内部自愿出资的会员,本章程不会对任何会员有强制性
第三条设立基金的宗旨是:帮助会员解决应急性资金的困难,为会员企业开拓良好的融资渠道
第四条本基金会原则:谁加入谁受益
基金的使用坚持单独核算、规范管理、应急互助、短期有偿、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基金的筹集及收益第五条基金的资金来源:本基金全部来源于会员的自愿认购,分为基本认购和存入基金
基本认购除非退会不能取用,基本认购数额最低为人民币 1 万元,分为 1 万元、2 万元、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八个档次;存入基金不限数额,存取自由
加入基金会的会员必须自愿进行基本认购,基本认购资金在退会或基金解散时本息退还
第六条基金的收益:基本认购基金和存入基金的收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F用计划;年五第十一条 理事会每益按照月利率 1%计算确定
基本认购每年发放一次收益
存入基金取出时计算本金和收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和基金的管理第七条本基金会由 7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 5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条理事的资格:从已认购基金的会员中选出 5 名理事,与河南**商会长、常务副会长组成基金理事会,会长任基金理事长
理事会人员负责日常的基金认购和借款工作
第九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理事由全体会员选举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全体会员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1第十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选举、罢免理事长;(三)决定重大年召开 1 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