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刑法论文 5000 字_环境刑法毕业论文例文模板摘要:企业污染环境犯罪问题,是我国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问题
但是从我国近年关于企业污染的司法实践效果看,我国企业环境污染犯罪惩处明显不足
一是刑事追责标准欠缺;二是刑罚方式过于单一;三是刑罚力度过轻
要改变这种状况,需明确企业环境犯罪之追责认定标准;在刑罚中增设资格刑;适当提高企业环境犯罪的法定刑
关键词:企业环境犯罪;企业环境刑事责任;刑法惩治生态法益的刑法保护系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刑法中的集中反映
[1]随着《刑法修正案(八)》对污染环境罪罪名的确定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颁布,污染环境犯罪的惩治力度被大幅提升,而纵观我国近年来对企业污染环境犯罪的惩治概况,虽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就,但尚显不足
一、近年来我国企业污染环境犯罪的惩治概况根据《2024 年中国“污染环境罪”案件调研报告》,2024 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 1322 个污染环境罪案件当中,多达 1250 个(占 94
55%)都为自然人犯罪,涉及单位犯罪的仅有 72 个(占5
45%);根据《2024—2024 年河北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据分析报告》,在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数量为 652 个(占 99
25%),单位犯罪主体的数量仅为 5 个(占 0
8%);[2]此外,根据《2024 年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报告》,在 2024 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的 1380 个污染环境罪案件当中,涉及自然人为犯罪主体的案件数量为 1249 个(占 90
51%),而涉及单位犯罪主体的案件数量仅 131 个(占 9
49%)[3]
这些数据表明,从我国法院近几年来受理的环境犯罪案件之数量上看,企业作为主要的環境污染源之主体但是却极少成为环境犯罪案件之被告人
在刑事处罚方面,我国《刑法》对污染环境罪主要配置了 3 年以下、3 年以上 7 年以下这两档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