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辨识控制管理1.适用范围适用公司环境因素的辨识、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环保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制定。2.环境因素辨识的依据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⑵行业颁布的规章制度;⑶公司制定的环保管理制度。3.环境因素辨识的组织和管理公司成立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小组,管理者代表任组长,公司各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环境因素辨识具体工作由安全环保部组织。4.环境因素辨识的实施 4.1 每年年初由安全环保部制定《环境因素辨识计划》,具体内容包括:本年度环境因素辨识的时间、范围和内容,《环境因素辨识计划》由管理者代表批准。4.2 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由公司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小组按《环境因素辨识计划》的内容具体实施环境因素辨识工作。4.3 由安全环保部确定环境因素辨识方法和环境因素评价准则,制定《环境因素辨识评价表》。4.4 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召开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小组会议,明确工作要求,由各单位分别对本单位环境因素展开辨识工作。4.5 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全员参加,首先由车间基层员工开始,逐级向上,最后由单位项目负责人汇总。4.6 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小组对各单位环境因素辨识及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必要时召开会议集中讨论,依据环境因素评价准则确定出公司重大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4.7 评价小组根据评价结果拟定《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报告》,报管理者代表批准。4.8《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报告》内容包括:①评价对象概况简述;②评价目的、方法、范围和程序;③评价过程;④评价结论及建议。4.9 由安全环保部将管理者代表批准的《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报告》分发至各相关部室、车间。5.环境因素辨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⑴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异常指装置的检修、装置开车或停车时。紧急状态指发生意外事故事件时。⑵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下的作业活动。过去指本企业或同行业曾经发生过相同或类似的活动。6.环境因素辨识识别范围包括: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采纳的新工艺;⑵所有运行中的系统设备、设施;⑶退役报废设备、设施或有害废弃物;⑷危险化学品;⑸所有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含相关方)的各种活动及环境。7.环境影响分类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能源消耗、资源消耗、固体废弃物、其他。8.环境因素辨识的时间和频次每年年底开展一次。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可随时追加开展环境因素辨识工作: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⑵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⑶增加投产新的产品品种、类别前;⑷改造、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