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企业复工工作方案范本篇一: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法律规范商品流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从事商品流通的独立核算的企业,包括商业、粮食、物资供销、供销合作社、对外贸易、医药(石油、烟草)商业、图书发行等企业。(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科目之用。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8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二、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一、资产类1101现金72102银行存款73109其他货币资金104111短期投资115121应收票据126122应收帐款137125坏帐准备158126预付帐款159129其他应收款1610131商品采购1611135库存商品1812141受托代销商品2113143商品进销差价2214144商品削价准备2315145加工商品2416147出租商品2517149分期收款发出商品26181511915520157211592216123165241712517526176271792818129185301913120132203332043420635209362113721538216392214022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