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实验室安全制度1.由专人负责实验室的设备及人身安全。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3.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4.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5.仪器设备实行事故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6.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7.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9.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实行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10.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11.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常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12.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13.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16.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要穿戴好工作服,必要时戴帽、口罩和手套。17.所有实验物品有序摆放。工作结束后,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内,清理工作场所,保持工作台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