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运工程部分1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S202-2-2011)海水环境严禁采用碱活性骨料;淡水环境下,当检验表明骨料具有碱活性时,混凝土的总含碱量不应大于
水运工程严禁使用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码头结构施工规范》(JTS215-2018)施工作业人员进入钻孔处理事故前,应先检查孔内有无有害气体,并采取防毒、防溺、防明埋等安全措施
严禁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无护筒或无其他防护设施的钻孔中处理事故
泥浆的排放和处理应符合有关环保的规定
岸坡顶部堆放预制构件时,应核算岸坡的稳定性,并加强观测
必要时应采取防止岸坡滑坡、岸坡发生有害位移和沉降的措施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水运工程施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现场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监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见证抽样检验或平行检验
水运工程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和验收
2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工程质量的检验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见证抽样检验或平行检验
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要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按相应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性检验
承担见证抽样检验及有关结构安全检验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能力等级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质量控制资料和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主要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