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7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1为进一步落实医改任务,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城乡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基层卫生人员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二、基本原则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特需服务相结合。家庭医生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社区(村)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费用的双重守门人新制度。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积极性,提升业务素质,竞相提供优质服务。基层卫生资源得到合理运用,群众从签约服务中得到实惠,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依从性得到改善。引导签约居民自觉遵守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就医模式。到 20__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30%以上。具体目标数详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对照任务目标,认真抓紧落实。四、签约服务重点内容(一)签约服务对象签约服务对象原则上为全体居民。初期阶段,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为 65 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脑中风康复期、腰颈椎退行性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学龄前儿童、孕产妇、精神病在家康复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患者、因病致贫患者、生活不便的残疾人、长期卧床者以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确保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提供相应的免费签约服务,建立相应的电子健康档案。(二)签约服务主体明确乡镇、社区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签约服务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师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经卫生计生委组织考核合格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为主体。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团队原则上由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