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根据市社保局《关于转发省社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的通知》 (赣市社险字 23 号) 文件要求, 我局高度重视, 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 仔细自查评估, 现就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自查情况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 是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 也是法律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 实施自动防错、 查错和纠错, 实现自我约束、 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 法律规范化、 科学化出发, 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 人人有监督, 行之有效、 科学法律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 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 事中、 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1、 合理设置岗位, 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内部制衡机制根据工作需要, 根据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 设置了财务、 业务、 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 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 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 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 系统管理员等岗位, 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 复核岗位, 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形成责任明确, 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 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 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 每天下班前, 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 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 每天、 每月 、 全年都要进行对账, 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 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 月 份、 年度终了, 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 份和年度发生额, 确保月 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 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 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 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 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 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 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 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 全过程的监督。 2、 工作程序化、 法律规范化, 建立组织严密、 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业务法律规范根据既高效、 便捷又安全、 严密的原则, 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 涉及财务、 业务、 待遇、 稽核等各部门的。 要求加大复核、 审核、 稽核作用, 强化内部控制功能, 最终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