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 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金核实暂行规定》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我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 2024X 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如经过审计写,否则不写),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一)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 2024 年 7 月 1 日(二)工作起止日期本单位于 2024 年 X 月 X 日至 2024 年 X 月 X 日期间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三)本单位资产清查范围列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 2024 单位所属单位的户数、单位名称及单位性质:(四)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应包括以下方面1.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2、资产清查工作程序等内容3、其他工作情况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一)资产清查结果应包括以下内容:通过对本单位 2024 年 7 月 1 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溢情况的清查,本单位的汇总资产清查数为 X 元,汇总负债清查数 X 元,汇总净资产清查数为 X 元,2024 年17 月汇总收入清查数为 X 元。(二)单位清查出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 2024 年 7 月 1 日,本单位账面汇总资产总额为 X 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发现会计差错影响汇总资产总额减少(增加)X 元,调整后汇总资产总额的资产清查基准数为 X 元。具体情况为:(三)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溢及资金挂账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 2024 年 7 月 1 日,本单位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为 X 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共清查出汇总资产损失(收益)2024X 元,清查出的汇总资产损失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 X%。汇总资产损失(收益)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收益)2024X 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2024X 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收益)2024X 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2024X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 2024X 元;具体情况为:(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应包括以下内容:截止 2024 年 7 月 1 日,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处理汇总资产损失(收益)2024X 元,申报处理的汇总资产损失(收益)占汇总资产总额的基准数 X%。本次资产清查,本单位申报汇总资产损失(收益)2024X 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收益)2024X 元,固定资产损失(收益)2024X 元,对外投资损失(收益)2024X 元,无形资产损失(收益)2024X 元,其他资产损失(收益)2024X 元。(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收益)如有写,否则不写应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