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企业防控新型肺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一)备案审核责任划分如下:1、规模以上工业、批零住餐、服务业企业审核责任单位:街道经贸办公室;2、总部楼宇和专业园区内企业复工审核责任单位:园区运营方或物业,园区运营方或物业统一审核后报经贸办汇总;3、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审核责任单位:街道安监办公室;4、售楼处、中介机构、开发企业、建筑施工场地企业审核责任单位:街道工程办公室;5、沿街网点审核责任单位:所在网格及社区居委会;审核材料由各牵头审核单位留存
(5)设置隔离留观室: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
隔离观察室要配备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6)明确企业复工复产时间;(7)制定风险评估、疫情防控措施、应急预案
(8)明确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情况
(9)有食堂的企业需列明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和就餐管理措施
(10)有宿舍的企业需列明宿舍管理措施(从外地返工的,自抵青之日起自我隔离或在工厂隔离场所观察 14 天;对已执行完隔离政策和本地未离开员工,单间不得安排多于 4 人)
2、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 1)3、复工企业职工排查登记表(附件 2)4、复工企业备案汇总表(附件3)5、有班车的企业需向街道提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 4)、本单位的《通勤班车明细表》(附件 5)
二、复工复产后检查(一)复工复产后检查责任划分如下:1、规模以上工业、批零住餐、服务业企业检查责任单位:街道经贸办公室;2、总部楼宇和专业园区内企业复工检查责任单位:园区运营方或物业;3、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检查责任单位:街道安监办公室;4、售楼处、中介机构、开发企业、建筑施工场地企业检查责任单位:街道工程办公室;5、沿街网点检查责任单位:所在网格及社区居委会
其中餐饮网点由食安办和社区联动检查
注:对有食堂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