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以下称甲方):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日期:咀方今借乙方现金利息为为确保年月甲方同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
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
第二条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第七条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
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1
如到日 17:00 时甲方仍未全额归还乙方借款本息,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2
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3
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车辆的过户等甲方应尽的义务,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