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很多来京务工人员都踏上了回家的路程,四川来京务工人员汪华(化名)却待在已经停工的施工场地上,面对已经残疾的左手和粉碎性骨折的右脚,不知道如何是好
汪华去年3月来到北京,随同伴应聘到四川广安都发劳务公司从事钢筋加工工作,当时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与用工协议,只是口头约定了工钱给付方式
之后,汪华根据公司的分派,来到北京通州运河大街的施工场地工作
5月21日,汪华像往常一样来到施工场地,谁知祸从天降,混凝土工人在清理布料杆时,4米多高的布料杆被拉倒,砸在他的身上,汪华当即就昏了过去
工友马上把他送到了就近的医院,医生给出的诊断结果是左臂肩胛骨骨折,右脚粉碎性骨折,腰椎也有一定程度的损伤,要接受住院治疗
住院期间,汪华的家人和工友多次找到劳务公司的负责人,要求他们赔偿并承担医药费
但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表示先将汪华的病治好再谈赔偿事宜
去年年底,汪华的家人为他办理了出院手续,但是他左臂的肌肉已经开始萎缩,左手也失去了活动能力,加上其他的伤,连生活也不能自理,住院期间各项花费加起来有3万多元
这让年仅21岁的汪华觉得很懊丧,可公司表示顶多赔偿他两万元
对于这样的答复,汪华及其家人都很不满意
他们也多次找到该公司协商,但都被拒绝
1月初,他们来到了通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想通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方式来获得赔偿,——但是由于他们对该公司的情况并不熟悉公司是外地来京企业,收集相应的证据很困难
他们还听说申请工伤要到所在企业的注册地认定,这样就意味着他们得回四川
这些都让他很无奈
记者随后采访了通州区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的一位负责人
他表示,根据《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的相关内容,外省市注册在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也是适用本办法的
在用人单位既没有给外地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又没有按核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下,外地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