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项目参建单位均为工程质量管理实体,必须遵循本管理办法。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施工、监理、项目公司、政府”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层层把关。第二章质量目标第三条项目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路基局部沉陷、桥头跳车及路面早期破坏、隧道二衬开裂渗水、预应力结构孔道压浆不实等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实现实体工程“三年无病害、设计使用年限内不大修”。第四条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规范要求,杜绝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争创【“金陵杯”、“扬子杯”、“泰山杯”、“钱江杯”】(各项目根据所在地实际奖项制定)。第五条杜绝发生特大、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有效防止发生二、三级一般事故,尽可能少出现质量问题。第三章质量管理实施策略第六条全面质量管理1--项目公司和各参建单位对质量管理工作及所承担工程的质量责任全面负责。第七条全过程质量控制根据工程质量形成规律,从源头抓起,对本项目的各个环节(包括工可、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检测及验收过程)实行全程质量管控。第八条工程质量检查实行“三级检查制度”。(一)施工单位每周工程质量自检应不少于一次。(二)总监处每半月应进行不少于一次全面的工程质量检查。(三)项目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大检查。各单位的质量检查要作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发出工作指令,要求限期整改。项目公司组织月度大检查情况,以项目公司文件形式下发至总监处和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以文件形式回复。项目公司将工作指令及回复文件做好存档。第九条对施工质量问题进行跟踪项目公司及时对月度大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第十条对未及时整改的施工质量问题采取应对措施对项目公司月度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的,要求施工单位以文件形式说明未能及时整改的原因;施工单位拒绝整改的,告知管委会并上报相关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根据其说明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为加强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经会议研究,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1、项目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负责质2--量管理的组织、实施和开展质量评比、奖惩工作,部署各项质量专项活动,对各级质量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查处重大质量事故。组长:副组长:成员:2、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程质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公司工程部。主任:成员:工程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质量管理办法和各项质量专项活动;负责对施工、监理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质量检查活动的组织和日常巡查、质量考核、评比和拟定奖惩意见。主要有以下工作内容:1.是对施工方管理(1)开工前,组织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施工过程中,要求设计单位及时派驻设计代表,及时解决现场遇到的图纸问题。(2)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工程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工程环保质量;审查公路的排水系统及对区域水利的影响,对不合理部分进行调整。(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自检和质量保证体系,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频率进行自检试验。(4)建立质量终身责任卡片。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将该分项工程施工、监理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填入责任卡片作为质量资料归档。项目经理为本分项工程的第一质量责任人。(5)项目公司按季度进行质量大检查,不定时进行质量抽查及巡检,3--对出现重大质量隐患及未按规范实施等进行处罚。2.对监理方管理(1)支持监理工程师严把工程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