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功利原则又被称为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原则,是古典功利主义的终极价值取向
功利主义的集大成者密尔率先对这一原则进行了有效证明,这些证明一方面推动了功利主义的进展,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又强调人们追求现实幸福的意义,为个人幸福与公共幸福的统一性提供了合理辩护,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密尔;功利原则;证明;个人幸福;公共幸福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主张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的功利原则,在西方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自功利主义被提出以来,功利主义者面临着无法回避的任务,即如何为功利原则进行辩护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率先在 1862 年出版的《功利主义》一书中提出了他对功利原则的证明理路,为功利原则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辩护,弥补了“”边沁功利主义在证明问题上的空白
自边沁以后,密尔使 何为功利主义 之问成为学术界的重要论题,在现代道德哲学领域,这一议题仍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这种影响力与密“尔为功利原则进行的论证密不可分
这些证明和针对这些证明的反驳,包含着密尔对 何”“”谓幸福 ,对 作为道德标准的幸福是何种意义上的幸福 等问题的深刻洞察
本文旨在厘清密尔对功利原则证明的逻辑,在此基础上提出这些证明内蕴的合理价值
一、推动功利主义功利主义奠基人边沁并未对功利原则进行卓有成效的证明,作为边沁的继承者,密尔率先在 1862 年出版的《功利主义》一书中提出了他对功利原则的证明理路,弥补了边沁功利主义在证明问题上的空白,推动了功利主义的进展
即使那些反对功利主义的人也不得不正视密尔的证明,因为他的证明在很大程度上修正并进展了功利主义
(一)对功利原则的证明理路密尔的证明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证明幸福是人的唯一目的,证明个人幸福是“”值得欲求的,证明公共幸福是值得欲求的
密尔把 幸福 的内涵规定为获得欢乐和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