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试 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原料及产品等物资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保护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仓库是指材料库、应急物资库以及其它临时堆放物料的场所;罐区是指焦化厂焦油罐区、粗苯罐区、硫酸罐区、液碱罐区。第四条 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 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95)《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6 号)《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 年版])《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50351-2006)《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90)《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五条 焦化厂调度室负责焦化厂气防应急物资库管理。第六条 各车间主任负责车间范围内的材料库日常管理,厂考核办负责日常的监督与检查。。第七条 化产车间负责化产品、原料储罐区的巡检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第三章 管理要求第一节 仓库安全管理第八条 一般管理要求1(一)车间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检查进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票据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计划要求的,拒绝收货。(二)库内物品堆放要整齐,搬运时要轻拿轻放,夜间工作时,应有充分照明,以免发生事故。(三)各类物品入库必须按品种分类进行堆放,码垛要整齐、稳固。(四)库存材料需建账管理,凡购入、领用物料,应严格执行《材料管理规定》内容要求,以便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五)加强仓库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 安全管理要求(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消防器材要配置齐全,并不得挪用,无关人员禁止入内。(二)货物装卸、搬运等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要求进行。(三)仓库每天要进行检查和通风,做好防漏水检查和维护。(四)工作人员离库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并将门锁好。(五)仓库如发现材料丢失或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车间主任、厂领导汇报。(六)化学试剂类材料严禁与普通材料同库存放。(七)存放化学试剂的库房要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晒、防漏、防碰撞、防毒等措施。(八)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门窗一律向外开,必要时应安装通风设备,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九)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