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重点建设工程服务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5 年版)**省招标投标办公室使 用 指 南一、总体要求1
括号加斜体字部分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选择或填写相关内容后,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应删除
以“□”前缀部分为选择性内容,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删除未选择的内容
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格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填写,文字应采用斜体字;确实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的,用“/”标示
除可选择部分和下划线部分由招标人根据以上三项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
二、 招标公告部分(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1
项目名称、文号
应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一致
项目建设规模
应与初步设计批复中内容一致,主要包括建筑面积、总投资等内容
建设地址、建成时间、资金来源、投资比例
按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填写
即本招标项目的法人
为组织项目招标活动的主体,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实行代建的,则为代建公司
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本括号内的代理内容应删除
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标段名称应恰当反映本次招标内容
(二)本次招标内容1
本次招标内容
尽可能详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服务要求等2
估算(或概算)造价
根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填写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1
企业资质要求
根据本次招标内容,科学合理设置投标人资质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
企业信用报告等级
根据《关于在省重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应用“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09]319 号)的规定,结合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最高要求不得超过 BB 级
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专业应根据本次招标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