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与 WTO 《政府采购协定》一、中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法 招标投标法 合同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预算法 国务院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 。。。。二、我国采购法的宗旨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促进廉政建设 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实现机制和保障手段 公平竞争机制 ——公开招标 集中采购 ——规模优势和控制能力 专家评标——中立和公正 信息公开制度——玻璃缸里的金鱼 供应商投诉管理制度 ——行政救济、司法救济 三、十年成就与不足 (一)政府采购规模持续扩大,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从总量看 ,政府采购规模由 2002 年的 1009亿元增加到 2011 年的 11332 亿元 从采购对象看:(货物、服务和工程)政府采购的范围也由单纯的货物类扩大到工程类和服务类。 国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仍然较窄,规模较小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断拓展,宏观调控能力逐步增强 政府采购的灵魂,立法重点 ---- 宏观调控不可或缺的手段 --- 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导向 ---- 扶持中小企业、落后区域、少数民族地区 ---- 平衡地区间经济发展 ---- 应付外来冲击、保护民族产业的最后屏障与防感药物 ---- 外交谈判的重要筹码 总体上来说初步的、缺乏系统安排 法律不细化,操作性不强 认识不足 措施不配套 责任不明确 责任追究 两类目标的冲突 规模问题 建立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扶持中小企业、落后区域、少数民族地区、平衡地区间经济发展的采购政策。 处理好节约财政资金与落实采购政策的关系 处理好数量规模与政策功能的关系 推进财政整体改革,应采尽采 (三)采购执行机构管理逐步强化,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两类执行机构建立——执行力 问题: 集中采购机构——官僚化,服务质量不高 社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问题 ——专业人员素质不高 处理好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关系 实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四)政府采购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采购活动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部门法规为依托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两法衔接,工程纳入政府采购问题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下财政监管权力与其他部门协调问题四、我国政府采购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