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前期介入物业管理方案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2015—2017 年度)1
管理处设置园区设置管理处,配置简单办公设备,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管理人员要求(1)管理处主任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管理处主任上岗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在园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周六、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日常管理与服务(1)服务规应符合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要求
(2)公开报修,24 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
急修半小时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二天完成(预约除外)
(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五天答复处理
(4)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制定园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5)建立财务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账目清晰
(6)制定物业维修计划上报园区管委会
(7)建立园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8)制定园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不低于园区住户 30%的业主或使用人沟通,进行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10)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11)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
(12)对违反园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13)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标准1
楼公共区域(1)地面隔日清扫一次
(2)扶手、开关盒、表箱盖、单元门、信报箱扶手、信报箱、2M 以下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隔日擦抹一次,2M 以上单元门、开关盒、表箱盖每月清洁一次
(3)栏杆每半月擦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