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企业信息化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由以下 6 个部分组成:第 1 部分: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规范;第 2 部分:办公自动化规范;第 3 部分:电子交易规范;第 4 部分:呼叫中心规范;第 5 部分:CRM 规范;第 6 部分:SCM 规范
本部分由信息产业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企业信息化技术规范第 1 部分: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规范1 范围本规范给出了企业资源规划系统(以下简称 ERP)的相关软件功能、开发管理、实施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适用于企业 ERP 产品与服务选型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口期的引用不着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确达成协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中华人民软件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技术系统GB/SJ20778-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软件开发与文档编制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 号 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
1 验收 acceptance 需方授权代表一项活动,通过该活动,需方接受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的软件产品的所有权
3・2 需方 acquirer为自已或为另一个组织采购软件产品的组织
3 批准 approval需方的授权代表对开发方的项目计划、设计或其他方面表示满意并可能作为一阶段工作基础而签署的书面文件
这种批准并不能解除开发方对满足合同要求的资任
4 体系结构 architecture一个系统或 CSCI 的组织结构,标明它的组成,这些组成的接 II 和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