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形成和内容中国经济核算体系经历了三个阶段
1952 年到 1984 年,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采用的是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
从 1985 年到 1992 年,是 MPS 和 SNA 两种核算体系共存的阶段,是适应计划指令为主导的一套指标体系,第三阶段是从 1993 年到现在
这一阶段是取消了MPS 体系,采用了 SNA 基本核算框架、原则与方法,并结合中国实际创建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一、中国国民收入核算的简要回顾我国国民收入统计核算起于 20 世纪 50 年代
早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后期,就开始制定国民收入计划
1956 年孙冶方(当时的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率中国统计工作代表团去苏联考察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和国民收入统计工作
同年,国家统计局提出了一份国民收入生产及积累分配比例关系的资料
同一年,周恩来总理主持制订第二个五年计划建议草案时,第一次提出采用先估算国民收入增长的可能,再研究生产建设规模和人民生活改善程度;先确定消费和积累的比例关系,再拟定各项主要计划指标
根据这一要求,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进行了我国第一次国民收入计划的试算工作
经“八大”正式通过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指出:“1962 年的国民收入,有可能比 1957 年增加 50%左右
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应该正确地处理在国民收入中消费和积累之间的比例关系,积累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可以稍高于第一个五年已经达到的水平
”“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国营经济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的提高,国家的财政收入将比第一个五年计划有较大的增长”
在“八大”会议上,薄一波提出了“积累率 20%,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为 30%,基本建设投资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 40%的‘二、三、四'的著名公式
”当时在国家计委综合局设立了国民收入处,最多时有十几个同志在进行国民收入的核算和计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