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加盟代理合同(一)甲 方: 乙 方: 签 订 日 期 : 年甲方(特许方) :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住址:乙方(加盟代理商) :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 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为加盟代理商以 品牌开设餐饮店
第二条 双方法律地位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 ,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 险和猎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以及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 律后果
第三条 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 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5、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6、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7、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8、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 授权区域1、授权地点:
2、授权面积: 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 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 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 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 (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 须事先 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部分或全部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