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通风科副科长工作职责1.在科长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全矿《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操作章程》、《作业章程》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对全科安全管理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仔细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法规、措施,协助科长搞好科内管理工作;2.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科管理工作。对全矿井通风系统、瓦斯管理工作、放炮管理工作、防尘管理工作负责;3.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活动,消除潜在安全隐患,纠正“三违”行为。常常深化生产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4.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资质培训,监督、检查和掌握本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参加矿召开的安全例会,并提供汇报安全质量资料和情况,分析讨论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善安全生产意见;5.常常深化井下检查矿井通风系统、瓦斯管理、放炮管理、防尘管理情况,对于存在的不足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和单位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6.参加矿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及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7.组织员工培训,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根据作业章程规定进行作业,发现违规违章作业,从严处理;8.做好全矿员工日常培训及证件的管理工作;9. 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及煤矿的各种安全会议并及时落实会议精神;10.配合总工程师及科长做好质量标准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