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煤矿管理层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评估细则项目评本职容评分标准扣分数一、组织机构10分1、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复训未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过期未审验的每人扣 2 分;未能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定期培训或复训的,每人每次扣 0.5 分2、必须至少配置 1 名采煤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未配置专职技术人员或技术不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扣 2 分3、必须根据相关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每少一名安检员、瓦检员、监控员的扣 1 分二、设施、设备10分4、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完善煤矿会议室、调度室、资料室、澡堂、食堂、厕所、宿舍未建立会议室、调度室、资料室、澡堂、食堂、厕所、宿舍或建设标准不符合要求的每室扣 1 分5、煤矿安全生产系统完善可靠① 井下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扣 5 分;②井下排水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扣 2 分;③通风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每处扣 1 分;④盲巷进行回采、回采工作面无两个以上安全出口的扣 2分;⑤斜井无“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失灵,未用的,每扣0.5 分6、井下电气设施完好无失爆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的每台、件扣 0.5 分三、安全管理20分7、根据相关规定完善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比图、采掘工程平面图、水文地质图、机电设备布置图、供电系统图等图纸,并及时填绘每少一图或图纸不真实,未及时填绘的扣 1 分8、所有采掘工程必须编制作业章程、安全技术措施和煤矿灾害应急预案未编制作业章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无针对性的,每项扣 1 分;9、根据相关规定填写和审签各项安全记录安全记录未及时填写、未能根据相关规定审签的或弄虚作假的,每次扣 1 分10、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执行领导下井带班未能根据相关规定下井带班的每人每次扣 0.5 分11、狠反“三违”。未执行安全奖罚制度的每月次扣 2 分;存在违规违章指挥现象的每次扣 2 分12、煤矿安全等级必须达到 B 类以上年度等级评定为 C 类的矿井扣 5 分;年度等级评定为 D 类矿井的扣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