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器材(药品)室安全管理制度1
做好防火工作
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
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
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要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坚持分类存放,特别保管的原则
严加保管,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
对所有物品应当定期检查核对,并实行必要的安全措施
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个方面基本知识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要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有关规定:性质相抵触,不准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露天不准存放
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要轻拿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允许随意重压和倾倒,不允许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
存放区域的附近,应树立明显的警示牌
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贵重器材及危险品的存放点必须要有防盗报警器
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
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管理人员要认认真真的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当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进、出库或使用后,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存或散落的危险品及时清扫、处理
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东海县黄川中心小学2025 年 1 月 20 日